400-830-9659
本產(chǎn)品適用于Western、Northern、Southern等實驗中感光后的膠片的顯影、定影,對于普通的黑白底片或者照片的顯影定影也適用。
保存條件
室溫運輸,2-8℃避光保存,6個月有效期。
操作步驟
1. 將曝光后的膠片直接完全浸沒在顯影液中。25℃時,顯影1-5 min。具體時間請根據(jù)顯影情況而定。
2. 將顯影后的膠片在清水中沖洗干凈,除去顯影液。
3. 清洗后的膠片置于定影液中。25℃時,定影1-5 min。
4. 定影后的膠片在自來水中清洗,除去殘余試劑。將膠片晾干即可。
注意事項
1. 不能用金屬容器用于盛裝顯影液定影液,且不可混用,如果顯影液、定影液相互污染,會影響使用效果。
2. 需在暗室操作,建議使用暗室專用紅燈。
3. 如果溶液顏色呈深褐色,請停止使用。
4. 操作時請穿實驗服并戴一次性手套。
本產(chǎn)品僅供科研用途,不用于臨床診斷!
(產(chǎn)品包裝升級中,以實物為準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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